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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前幾天看完這部片,看完覺得蠻沈重的。

<嫌豬手事件簿>的故事內容,是一位正在找工作的年輕人,在面試工作的那天,上了擁擠的電車,突然快要下車的時候,被一位15歲的年輕女生,指控他非禮,因此年輕人被帶往拘留所。由於男主角金子徹平一直沒有承認罪刑,最後被迫走入法律層面。

故事一開始,導演就告訴我們非禮的處罰是很輕的,只要承認並罰伍萬元就可以馬上走了,但是年輕人認為自己沒做,為什麼要承認自己沒做的事,因此決定抗爭到底。

 法庭是處罰壞人的地方嗎

本部片最精彩的部分是法庭的攻防戰,觀眾的心情也會隨著一次又一次的開庭審判,起起伏伏。隨著劇情的發展,會懷疑法庭真的是為了處罰壞人的地方嗎。

一開始進入拘留所的時候,也有另外一個大叔因為非禮事件,進入拘留所,但是他承認了,繳了伍萬元之後,馬上就可以走了。 

然而徹平一直沒有承認,所以待在拘留所,長達數月。

14次的開庭審判,讓被冤枉的徹平- 心力交瘁,實在看了餘心不忍阿>///////<

最後徹平被法官判了三個月的徒刑,這樣的結局對照電影一開頭講的話: 寧可放掉十個壞人,也不要冤枉一個好人。」 

實在是一大諷刺阿~~~~

在電影裡面講到:目前日本對於非禮事件,若上了法庭,99% 會被判有罪。

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萬一色狼被判無罪,社會的觀感會不好。

真的是法律上一個大盲點..................

因此最後的主角做了這樣的結語:「法庭只是根據蒐集來的資料,來審判人。」,只有我自己才能審判我自己。

公平正義何在? 這也許是很多人看完的想法,但是在這部片裡,事實的真相重要嗎?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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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.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